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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橋、新店各1棟通過 最快3年入住 老屋變新樓 危老重建增2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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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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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上路的《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打著所有權人100%同意,可拿最高40%容積獎勵,繼去年板橋文化段第一案核定後,新北市今年再添板橋江子翠段、新店寶強段2案,住戶180天內申請建照後即可動工,各興建地下4層地上14層與地下3層地上14層住宅,最快3年就能入住。 
 
屋齡逾45年 結構損壞難修 
 
都更處發展科長洪宜萍表示,板橋江子翠段案位於松柏街22巷,大多都是屋齡45年以上3到4層RC建築物,經結構評鑑無法達到最低要求,住戶多年整合,本想走簡易都更程序,但在危老條例40%獎勵比簡易都更20%多,最後住戶決定改走危老條例程序。 
 
洪宜萍說,該地段鄰近捷運江子翠站,預計將建造棟地下4層地上14層共計182戶的電梯集合住宅,2月核定重建計畫後,預定4月申請建造、執照,最快3年內就可入住。 
 
第三案新店寶強段是新店區早期第一批公寓,屋齡高達50年以上,房屋現況窳陋,甚至因頂樓樹根向下蔓延,造成房子裡頭長出樹的奇觀,因而建築物結構損壞無法修護不適居住。 
 
住戶全同意 40%容積獎勵 
 
洪宜萍說,新店案10幾年前就已在討論都更,但因住戶意見整合不易,近期終於達成共識,本來要走普通都更程序,但因住戶達100%同意,為加快重建新家腳步,決定走危老條例程序,將興建地下3層地上14層67戶電梯住宅。 
 
洪宜萍說,目前另有8案申請重建計畫書送達都更處,他們會加速程序進行,讓住戶及早確認容積額度啟動重建。 
 
都更處長張溫德說,市府今年3月21日也發布實施「新北市推動都市計畫內防災建築再生自治條例」,再提供有結構安全疑慮建築物重建或結構補強的選擇新途徑,目前正加速稅捐、租金補貼等要點發布流程中,提供不同需求民眾不同選擇。 
 
新聞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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