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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算沒白忙! 屋主用一招讓老公寓兩月轉手獲利7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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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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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機客又回來了?實價資料近日揭露北市信義區一間44年老公寓,屋主今年2月買進,4月就賣掉,2個月獲利70萬元。房仲業說,如果不透過房仲,列舉成本扣稅後,約可賺37萬元,如果透過房仲,加計服務費後,將是白忙一場。 
 
台灣房屋智庫資深分析師陳炳辰說,這筆交易應是特例,屋主可能一開始就抱持短進短出,投機炒作;可能在買屋之前就找到下一手;也有可能一開始想撿便宜,買了之後,覺得不妥,剛好碰到有人想以較高價格購買,就趕快打平脫手。 
 
根據實價資料,這間短短兩個月就轉手的公寓,位於信義區林口街10巷內,面積約22.5坪,為四樓公寓的三樓,今年2月以1100萬元交易,單價每坪48.8萬元,4月即以1170萬元出售,單價拉升到一坪52萬元。 
 
實價資料,林口街公寓住宅在捷運信義線延伸線題材帶動下,2014年最高曾到七字頭,林口街10巷也有公寓賣一坪64萬元,但是近一兩年成交行情多在四、五十萬元,該物件兩次成交價大致符合區域行情。 
 
陳炳辰分析,屋主今年2月看到此物件時,可能認為當地房價在相對低點,看好捷運題材因此買進,但是可能發現不對,另有他人出價或其他因素,因此決定持有兩個月就轉售。 
 
他說,房地合一去年上路後,一年內買進賣出,需課獲利所得45%,這間公寓交易規費、契稅、印花稅、代書費用等成本以3萬元來算,扣除後課稅稅基為67萬,以45%計算需繳稅約30萬元,再加上上述交易成本,實際獲利約37萬元。 
 
陳炳辰說,此間公寓在買進之後,曾做格局更動,從三房一廳改為三房兩廳,獲利還會再減少。如果該物件買賣透過房仲交易,一買一賣收取完整6%服務費,加上交易時相關費用,剛好落在70-71萬,雖然沒有獲利無須繳房地合一稅,但屋主等於白忙一場。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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