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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稅漏報 免罰標準放寬 |
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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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漏稅處罰規定放寬,財部提高免罰標準。近年因主管機關調高地價及全國應稅房屋單位面積現值,財政部參考調幅調高免罰金額,預計8月底實施。
配合今年底將施行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財政部近來全盤檢視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考量近年地價、及應稅房屋單位面積現值皆有調整,因此依照土地稅法、房屋稅條例、契稅條例,調高免罰門檻。
財政部近日預告土地稅、房屋稅、契稅提高免罰門檻。土地稅部分,現行短匿稅額每案每年在2.5萬元以下者免予處罰,修正後放寬至3.5萬元以下者免處罰。
財政部官員表示,現行土地短匿稅額免罰門檻,是在2008年訂定,由於近年重新規定地價,包括2010年、2013年、2016年,三次地價調幅合計43%,因此提高該類違章案件免罰標準。
而房屋稅方面,考量2016年相較2002年的全國應稅房屋單位面積現值增幅7.93%,也調高該類違章案件免罰標準。現行經調查核定所漏稅額在1萬元以下者,門檻提高至1.1萬元,或是領有房屋使用執照或使用情形變更已向主管機關辦理稅籍登記,經查核定漏稅額在5萬元以下者,也提高至5.4萬為免罰門檻。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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