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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地目變更 未來門檻更高了 |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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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研擬去年五二○以後農地非法工廠即報即拆,舊案若要合法,業者須付變更地目價差至農地保護基金。經濟部官員表示,各單位對五二○後即報即拆的原則都有共識,至於「支付變更地目價差」的政策實際上要如何執行?還需要各方再溝通。
經濟部官員表示,已和農委會初步進行相關討論,確實農地上的違章工廠,會對周遭農地造成影響,各單位都認同,去年五二○以後出現的農地違章工廠要即報即拆,只剩措施下達後,各地方相關單位的執行問題。
目前經濟部公告的「特定地區個別整體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興辦事業計畫審查與作業要點」中,明定一八六個特定地區中,四十四個一般農業區裡的違章工廠,在取得臨時工廠登記下,可向地方政府提出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的申請。
不過,相關規定審核要件非常嚴格,目前非都市地區只有一家工廠合法化,非都市地區只有二家工廠成功完成變更。
經濟部官員指出,未來農委會若要再加一個「變更地目價差」,等於變更的門檻將更高更嚴,經濟部會和相關業者溝通討論。他指出,政策在操作上一定要可行,包括價格如何合理評估訂定、價差如何繳交等執行面的問題,都還需要進一步的細節討論。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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