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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二房東 記得要報稅 |
201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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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四月審議通過租賃專法,對包租公、租屋族影響大,預期各種賦稅優惠將讓租屋市場愈來愈透明。其實包租公只要備妥憑證、避免無出租卻被認為有租金收入,並彈性運用押金孳息所得的申報規定,報稅節稅很簡單。
包租公有二種報稅方式,可將收入簡單扣除財政部頒訂的百分之四十三必要耗損與費用,以百分之五十七做為所得,免附單據;或採比較麻煩的列舉扣除的方式申報。
包租公可列舉扣除項目包括折舊費、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及其附加捐、以出租屋為標的物的保險費、房貸等因租賃而產生的必要損耗及費用,雖然要檢具單據憑證比較麻煩,但只要列舉金額較高,就有省稅效果。
民眾若免費出借房屋給親友居住,記得要簽訂契約並公證,就可以不用設算租金;出租牆面、收取押金或轉租當「二房東」,都要申報繳稅。
包租公若將出租房屋的押金,存到銀行孳生利息,可選擇將這些利息列為租賃所得申報,可減掉租賃所得的必要費用;若能確實證明利息是押金或典價存放銀行所產生,並已申報利息所得,則可列入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扣除,不用再計算租賃所得。
租屋族一年最高有十二萬元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只要承租的房子為自住而非營業用途,並附上租屋契約、租金付款證明、與戶口名簿或切結書擇一。但前提是,如果已經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不可再扣除房屋租金支出。
如果去年前幾個月租屋後就貸款買房的民眾,只能選擇租金支出列舉扣除或購屋貸款利息擇一申報,納稅人要好好計算,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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