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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南房屋稅分期繳門檻3萬 民怨沒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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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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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議會昨天進行財政工作報告,由於南市新調整房屋標準單價,是全國唯一適用九十年七月以後的房屋,因此今年房屋稅新增稅收約十四.五億元,成為朝野議員關切焦點,在野議員批市府「搶錢」,並指分期繳納門檻限增加三萬元以上者,只適用「有錢人」,其他一般民眾根本照顧不到,議員林燕祝揚言要帶民眾一起去申告。 
 
逾4千戶稅額增加3萬元 
 
市府財稅局統計,今年稅額比上年度增加三萬元以上,有四千五百七十一件,其中企業戶有二千七百六十一件,一般戶一千八百一十件,所增加的稅額可以申請分期繳納,最多分六期。 
 
另外,全市房屋稅單,四千元以下占七十三%,四千元以上占廿七%;因去年調整標準單價,約近十萬戶自住房屋增加稅額件數中,增加二千五百元至三千元,占一萬三千件居多數。 
 
財稅局:明年研議門檻降至3千元 
 
財稅局長張紹源強調,賦稅徵收符合公平正義,且新增稅收約十四.五億元,優先使用新設公幼及幼兒照顧等社福弱勢照顧,以及各種基礎建設,全數使用在市政建設及市民身上。至於分期繳納門檻,他允諾朝降低門檻方向研議,明年稅額增加三千元以上就可分期繳納。 
 
包括王家貞、盧崑福、張世賢、洪玉鳳、林美燕、蔡育輝、曾培雅、李坤煌等國民黨議員,批評市府調整房屋稅「追溯」十五年前舊房子,已引發民怨卻不思反省;稅額增加三萬元以上的民眾才可分期繳納,對於一般繳稅戶沒有幫助。無黨議員莊玉珠也表示,已有民眾到服務處抱怨房屋稅增加三、四千元,地價稅又漲,令人吃不消。 
 
國民黨議員林燕祝表示,房屋標準單價調整應適用新建、增建、改建的房屋,市府居然能回溯十五年的房屋,違反法令「禁止溯及既往原則」,市民收到暴漲的稅單後,一定帶著大家去按鈴申告。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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