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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條例修法 兩路並進 |
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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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條例修法延宕六年,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昨(30)日表示,未來會朝兩大方向前進,一是簡化審議程序,二為容積獎勵明確化,非由審議委員會「討價還價」。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舉辦「都市更新條例草案」公聽會,花敬群出席時表示,都更規劃須全面翻新,但仍要分階段、分類處理,因都更條例修法案六年都推不動,勢必有更複雜的結構問題以及現實壓力。
花敬群說,台灣目前有300多萬戶超過30年的老舊住宅,十年後會超過500萬戶,20年後會超過700萬戶,速度非常快,再加上台灣不像日本有強大的法治基礎,沒有辦法「精緻」的推動都更,但「有多少量能就要做到多少」。
為了減少爭議,將朝兩大方向前進,一是簡化審議程序,二為容積獎勵明確化。花敬群表示,過去容積獎勵可以得到多少,都是由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的委員,從六種獎勵項目逐一評估再給予,但要給予的獎勵比率並不一定;而未來只要符合一樣項目,就可得到固定比率的容積獎勵,予以明確化。
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建議,可以提高租稅誘因,以增加都更意願,例如延長房屋稅、地價稅減半徵收期間,以及適用房地合一新制的都更案,第一次移轉具有土增稅減徵的優惠等。
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張金鶚認為,目前都更有三大問題,分別為私有財產權爭議、背後利益及政府角色界定。
他表示,因都市更新背後擁有極大利益,使得大家目標已不是改善環境,而是能夠得到多少好處。政府一方面被都更相關業者及住戶要求提高容積獎勵及稅負減免,提供「蘿蔔」,一方面也不斷被要求針對不肯都更的住戶予以強制拆除,給予「棒子」,最後卻造成大家「要蘿蔔不要棒子」的現象。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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