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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區閒置地 強制買回 |
2017-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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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產業用地,並避免囤積炒作,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案將增訂閒置工業區土地強制買回機制,目前閒置的700多公頃工業區土地,在新法上路後,兩年內若繼續閒置,政府將陸續依法以市價強制買回。
經濟部這次翻修產創條例,除租稅優惠外,另一外界關注重點是,增訂強制買回閒置工業區土地機制,藉以活化產業用地,解決工業區土地閒置情形。對於閒置的工業區土地,在主管機關公告後二年內仍不使用者,政府就可依市價強制買回。
根據經濟部資料,目前閒置的工業區土地,面積約有700多公頃,未來產創條例修正案通過後,主管機關會先行公告,並給兩年的期限,兩年內若不使用(不自行使用、也不出租使用),將依市價買回。
兩年內如果有設廠計畫或執行中,就不會被強制買回,藉此手段,讓產業用地可以活用。至於依市價買回,主要是參考內政部實價登錄價格,並委託估價師鑑價。官員表示,在政府預算有限情況下,目前閒置的700多公頃,新法上路後,可能不會全部公告,例如地處偏僻的工業區,就不會在優先公告名單內。
為避免囤積工業區土地賺取增值利益,並解決工業區土地供需失衡問題,有必要訂定強制買回機制。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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