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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龍峒公宅開放承租 租金略漲 |
2017-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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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前市長郝龍斌任內推出的大龍峒公宅,第一批住戶5年租期已屆滿,都發局開放民眾申請承租,共有1房型11戶及3房型34戶。不過,都發局重新估算,租金價格較5年前略上漲,1房型由1萬1200元漲至1萬2400元,3房型由2萬1200元漲為2萬3100元。
專營大同區房屋出租的蕭姓房仲表示,公宅租金與同屋齡電梯大廈相比相對算低,但租屋者多有經濟考量,同樣價格可租到較便宜老公寓,且公宅無法申請租金補貼,是否划算仍要多考量。
都發局專員邱婉清表示,新的招租辦法納入住宅法,保障30%戶數給特定弱勢族群,其中低收戶保障10%,包括1房型1戶,3房型3戶。另保留20%給特殊情形如育有3名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育有18歲以下子女單親家庭、隔代教養家庭或家暴受害者家庭,包括一房型3戶,3房型7戶。
租期不同於過去可承租5年,依「台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租期3年,租期屆滿時仍符合承租資格者得申請續租,租賃及續租期限合計最長不得超過6年。原住民族戶、特殊身分保障戶總租期得延長為12年。
邱婉清說,租金是以市價行情85折訂定,連同管理費統一計收,但都發局在每3年租賃期限屆滿時,會依規定檢討是否調整租金,低收入戶可享訂價減免近半的優惠租金。
申請人的家庭年所得限制,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在50%分位點以下,目前為147萬元以下,且平均每人每月不得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3.5倍,每月5萬3067元。
此外,家族成員不得有位於雙北、基隆或桃園市自有住宅。但申請者不限設籍北市,在台北求學或就業者皆可申請,且無年齡限制。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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