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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穎2.29億再添豪宅 |
201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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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2歲的藝人林志穎「錢進台灣」,以公司名義花2.29億元置產台北市豪宅「國美大真」頂樓戶,合計前年買進的隔壁戶,整層頂樓都是「星豪宅」,還有8個大車位停放他心愛的跑車,2次置產共斥資4.61億元。
實價揭露大直豪宅「國美大真」去年9月成交1筆頂樓總價2.29億元,買家為林志穎投資的曜昇星投資公司。房仲分析,林志穎前年已以個人名義購入頂樓1戶,此次再買隔壁戶應是顧及隱私,整層買下,且此次登記在公司名下,具節稅效益。
交易表現增值抗跌性
林志穎先於2015年3月先砸下2.3億元買入「國美大真」頂樓戶,隔壁戶於同年11月以總價2.23億元出售予李姓自然人,李姓自然人2016年9月再以2.29億元、每坪165萬賣給曜昇星投資公司,小漲2.83%。
曜昇星董事長為林志穎弟弟林志鑫,林志穎也有投資,合計林志穎前後於「國美大真」合計砸下4.61億元置產。「國美大真」位於北市中山區樂群二路巷內,樓高11層,主打1層2戶靜巷風格,總戶數僅20戶。頂樓這2戶都逾130坪、每戶各有4個車位。
台灣房屋智庫資深分析師陳炳辰表示,「國美大真」2013年初每坪開價160萬元,此次高樓層交易表現出增值抗跌特性。不過相較大直其他高價豪宅,如「西華富邦」、「輕井澤」、「代官山」、「帝景水花園」等曾躍上豪宅榜前10名的社區,「國美大真」行情仍屬一般。
登記公司具節稅效益
此次林志穎改採公司名義持有,高源不動產估價事務所所長陳碧源分析,名人以公司名義購置不動產,一是具隱密性、二則具節稅效益,相比個人綜所稅率最高達45%,若以公司持有,則適用17%營業稅,裝潢費用也可以公司認列節稅,只是須留意未來以公司法人出售,尚有盈餘分配問題,不見得比較有利。
2016年整體豪宅市場雖冷,卻也吸引不少名人出手購屋,如大S夫婦於12月砸下3.6億元入手「台北信義」頂樓戶;名模林志玲也以低於行情購入「力麒麒御」16樓戶; 11月也傳出黃子佼1.2億元購入新生北路「台北1號院」18樓戶。
陳炳辰認為,名人習慣購置頂樓,一方面視野景觀佳,另一方面也保有隱私,而名人買房對於社區知名度與行情的提升都有助力,是不錯的社區廣告。
新聞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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