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篩選十個公辦都更優先推動案,估計投資經費大約六四二億元,昨天邀五家公股銀行討論借貸問題。副市長林欽榮會後表示,許多公股銀行對於公辦都更有興趣,卻受限於「銀行法」第七十二之二條規範存貸比百分之卅的限制,近期將發函中央尋求鬆綁。
「銀行法」規定,銀行不動產放款不得超過存款及金融債券合計的百分之卅。台北市財政局長陳志銘舉例,就像口袋有一百元,只能拿出卅元,七十元無法使用;陳志銘說,解除百分之卅的限制過去有特例可循,像之前為鼓勵台商返台設廠,金管會讓各銀行辦理企業蓋廠房的放款金額,可免計入不動產放款百分之卅的限額;北市府近期發函,盼中央鬆綁。
另外,中央考慮若民眾參與都更,原屋主沒有移轉且繼續自住期間,房屋稅將可享有減半徵收的優惠;林欽榮認為,依目前都市更新推動率,北市要完成卅年以上老房都更,需要二千三百年的時間,他樂見中央新政策,並建議針對百分百協議合建的都更案,也能有土地增值稅的減免措施。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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