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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參案 地租漲幅最高6% |
201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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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公告地價平均漲幅約三成,導致促參案件租金上漲,為激勵民間企業投資公共建設,降低業者投資風險,財政部研討修正租金優惠辦法,年租金漲幅設天花板,較前一年度漲幅6%為上限。財政部表示,已取得各縣市共識,最快本月底修正條文草案送內政部。
財政部昨(22)日邀集內政部、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等10多個單位討論,已有初步共識,土地租金於申報地價調整時「隨同調整」,但每年地租漲幅相較前一年度以6%為上限,且不可超過當年度申報地價總值按國有出租基地租金計收標準六折計收。
也就是促參案土地租金計算有兩種方式,第一種為前一年度租金總額乘1.06倍,第二種為當年土地申報地價總值乘以3%,「兩者取其低」。
今年全國公告地價平均漲幅約三成,有些地區上漲逾一倍,部分地號還數倍漲幅,民營廠商增加的土地租金負擔超過預期。根據現行法規,租金優惠明訂當年申報地價與原財務計劃預估的當年地價漲幅超過50%時,主辦機關可酌予減收應繳租金。
但實務上卻有問題,包括無減收衡量基準、執行困難,主辦機關通常寧可不減。由於公共建設興建、營運期間有時會拉長,當年地價漲幅超過50%是採累計,加上漲幅逾50%的門檻過高,因此將修正條文。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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