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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漲逾3萬元 高市可分期、延繳 |
20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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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財政局昨表示,減輕地主稅收負擔,高市確定推出地價稅分期、延期等繳費方案,只要今年稅額比去年增逾3萬元且漲幅逾50%者,可在月底前向各地稅捐處提出申請,不收利息,預計有3千多戶適用。
市議員邱俊憲昨在議會質詢建議,因應地價稅調漲,財政局應以減緩民眾壓力為考量,局長簡振澄答詢表示,市府已擬好分期、延期繳費方案要公布實施。
財政局長簡振澄說,高市有93萬多戶須繳納地價稅,預估稅收達120多億元,其中適用自用住宅稅率千分之2及一般用地千分之10稅率者占97.8%,大約90萬戶共同繳納約20億元地價稅,其他另外100多億元稅收,則集中在2%左右的大地主身上。
為減輕地主稅收負擔,財政局擬出「105年度地價稅延期分期繳納稅款作業原則」,前天已在市政會議通過,預計最快今天可正式公布實施。
簡振澄說,今年地價稅比去年增加3萬元以上且漲幅逾50%者,可選擇延期或分期付款方式繳納。
其中,稅額3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者,可延期一個月,或以一個月為期分期2至3期繳納;稅額20萬以上、50萬以下者,可延期2個月或分期2至4期;稅額50萬元以上,則可延期3個月或分期2至6期繳納,但法人不適用。
財政局預估,高雄市約3千多戶適用延期或分期付款,符合申請者可於月底前向各地稅捐處辦理申請。
邱俊憲建議財政局未來宣導時,應透過各種管道宣傳稅制,如自用住宅與非自用住宅差別,讓民眾了解權益。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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