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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免營業登記 有條件
2016-10-21

  鄉村民宿如果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而作民宿使用,有條件可免辦營業登記者,且可適用非自住住家用稅率1.5%~3.6%課徵房屋稅。

  財政部官員表示,在符合客房數五間以下,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以下,及未僱用員工,自行經營情形下,將民宿視為家庭副業的三項條件之下,才可免辦營業登記。

  而房屋稅稅率,官員指出,未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其供民宿使用的房屋,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至於民宿供自住使用部分,如符合自住認定標準的規定,則該部分可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官員解釋,合法登記民宿的租稅優惠,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1.5%課徵房屋稅,但各縣市稅率不同,因此法定稅率最低1.5%、最高3.6%;反之,若未合法登記者,屬違規經營行為,應以實際供民宿使用面積按營業用稅率3%∼5%課徵房屋稅。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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