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檢討第一步,財政部十月四日將邀集全國各縣市政府的財政局官員開會,就房屋稅現狀及可能的調整方向,包括是否鬆綁房屋標準價格的評定年限、房屋稅折舊率,及是否調高自住免稅額十萬元等議題討論,蒐集各地方政府意見,作為未來修法參考依據。
財政部官員表示,首先,現行作為房屋稅稅基的「房屋標準價格」三年才評定一次,可能無法適時反映實際狀況,或造成一次調整稅基起伏過大的情形。因此將討論改為兩年一調或逐年調整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其次,對社會上有聲音主張自住房屋應改為免稅;官員表示,國內自住房屋高達八成以上,房屋稅又是地方公共建設的重要經費來源,若取消稅收來源怎麼辦,自住房屋的房屋稅可檢討但不能廢。
但自住房屋免稅額是否提高及折舊率等議題則可討論,其中自住房屋免稅額已約廿年沒調整,會重新檢討是否須由現行的十萬元再提高。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