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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都試辦包租代管 明年推萬戶 |
201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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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引導民眾釋出空餘屋,行政院會昨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新增包租代管方式為興辦社會宅的方式之一,並修正房屋稅、地價稅、綜所稅等相關稅賦優惠規定,鼓勵房東釋出住宅出租。內政部規劃,明年先從六直轄市試辦包租代管,預計一萬戶先上路,若推動順利,將擴及其他縣市。
內政部表示,包租代管計劃,除了每屋每月租金收入一萬元以下部分,免繳綜合所得稅外,租金收入超過一萬元部分,也可免附單據證明,再減除百分之六十的房屋必要損耗支出費用等雙重優惠,鼓勵房東釋出住宅出租。
房東嫌程序麻煩
初步規劃每直轄市至少一至二個業者協助辦理,先承租民間住宅後,再轉租給一定所得以下,且為《住宅法》規定具特殊情形或身分的房客,租金為市場價格八折以下。
不過,在北市、新北都有房子出租的陳先生認為,雖然有優惠,但透過業者承租再轉租的程序太過麻煩,且現在租屋所得都未繳稅,如由政府代管後,一定要繳稅。房仲業者劉小姐說,雙北出租二十幾坪房子至少二萬元起跳,只有租金一萬元以下免稅,對房東的誘因太小。
新聞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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