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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5%社會宅 保障青年 |
201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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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總統蔡英文二十萬戶社會住宅承諾,行政院昨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 保留給弱勢比率從一成提高到三成,並列為政院優先法案。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昨說,將提供一定比率的社會宅給在當地未設籍的就業或就學青年,台北市承諾提供百分之五,但青年入住後須設籍。《蘋果》調查,除台南稱無興建社會宅計劃外,新北、桃園、台中和高雄都將提供住宅讓青年入住。
花敬群指,《住宅法》修法後,弱勢家庭最多可以租十二年,花敬群說,因為政府現在興建的戶數少,不敢一開始就承諾永久居住,這樣興辦的壓力會很大,希望透過十二年政策推動和努力,十二年後可以不用搬家。
「不怕被標籤化」
對於政院提出青年入住社會住宅,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發言人呂秉怡認為,此舉可留住青年、提升城市競爭力,樂觀其成。不過,呂也說,可提出更積極方案,例如讓有社區營造或語言專長的青年,以優惠方式入住,但要協助景觀認養、弱勢家庭家教等,不但可以讓社會住宅擺脫弱勢的刻板印象,也讓社區更有活力。
桃園市長鄭文燦指,桃園社會宅承租以市民為主,鑑於移居者相當多,市府將研擬一定比率,給在桃園工作的外縣市年輕人;新北市城鄉局長邱敬斌表示,新北市未來會有一千一百一十二戶提供給設籍新北的青年使用。
台中市政府都發局長王俊傑說,中市社會宅有五成將保留給二十歲以上青年,入住後不會硬性規定設籍。高雄市都發局長李怡德說,青年族群市府會搭配在地產業、就業、就學等住宿需求來提供住宅服務,比率會再研議。台南市都發局長吳欣修則說,現階段無興建計劃。
在台北租房的青年蔡長煌說,他不會擔心社會住宅被標籤化,只要比目前租屋價格實惠,就會考慮申請。在北部工作的田政弘說,目前台北租屋市場不透明,好房難尋,若價格合理會考慮入住。
非只保障低收戶
外界質疑把弱勢保障比率調高為三成,是對社團讓步,花敬群說,三成是以縣市作為認定比率,而非單一個案都要三成,可以透過包租代管進行調控,降低外界疑慮。他也表示,目前社會上對弱勢的概念太過狹隘,其實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的十二種身分,包括六十五歲以上、育有未成年子女三人以上等,不應認為都是低收入戶。
《住宅法》修正重點
●包租代管善用空餘屋
參與包租代管的房東租金所得稅減免;包租代管的資金收入及服務費用免徵營業稅;獎勵發展租屋服務事業
●保障弱勢居住權益
社會住宅弱勢保障比提升到30%,且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籍於當地者;依照經濟負擔能力分級收取租金
●住宅結合社福支援
社會住宅保留一定空間做必要附屬設施,如托育設施、長照設施;非營利私法人可承租工友社會住宅,轉租給社會弱勢
資料來源:內政部
新聞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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