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釋字第四○○號指出,若既成道路符合「公用地役」,長年供公眾通行,主管機關須辦理徵收,但北市的既成道路面積約一百廿三公頃,全面徵收估計要花「一兆四千萬元」,礙於財政無法徵收,市府提出「都市計畫私有土地標辦」計畫,讓私地主按公告現值的十五%賣地給市府,今年參與投標的地主爆量,新工處考慮明年擴增預算至兩千萬元。
既成道路長年提供公眾通行,依法主管機關須辦理徵收,不過,徵收費用過高,致長年擱置;二○○四年起,新工處每年編一千萬元辦理「都市計畫私有土地標辦」,私地主可按公告現值的十五%賣給市府。
根據新工處資料,去年花費九八二萬元購得二九四平方公尺的私有地,今年則有四十四名地主、一七二筆土地參與投標,因預算有限,僅卅筆土地決標,不到二成。
新工處表示,考慮調整「都市計畫私有土地標辦」明年預算至兩千萬元,藉此加速用地取得,但還須與主計處研議。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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