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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調整 議會決議:不回溯
2016-08-24

  市議會臨時會昨在第二、三讀會中審查「房屋稅調整專案報告」,議員幾乎一面倒抨擊台南市是全國唯一房屋稅回溯15年的縣市,簡直欺負台南人。大會主席郭信良裁示,房屋標準單價調整案,比照全國自103年開徵;105年6月30日前取得使用執照的房屋,不得調漲房屋稅。台南副市長顏純左表示,尊重大會,會將結論帶回市府研議。
  
  國民黨議員蔡育輝、盧崑福、洪玉鳳、許至椿指出,市府決定將房屋稅追溯至90年6月,讓還在繳房貸的中古屋再漲房屋稅,叫市民情何以堪?市府徵收民房要折舊,卻一直調漲公告現值和公告地價,與中央打房政策背道而馳,房屋稅應暫緩調整。
  
  「議員說了半天,難道無法打動市長的心?」無黨籍議員杜素吟表示,房屋稅要漲,應從105年7月1日漲起,回溯15年,如何對市民交代?
  
  財稅局長張紹源說,南市房屋稅調漲適用90年7月起的舊屋,是為避免103年6月30日核照房屋,與同年7月1日的建物只差1天,就適用不同標準單價,租稅負擔差1倍,違反租稅公平原則。
  
  民進黨團總召林宜瑾為市府政策辯護指出,房屋稅30年來未漲,低房屋稅等同鼓勵非自住者以極低成本持有房屋、炒作房市。其他縣市皆於新制推行當下採「一刀切」方式,造成房屋稅調漲前後產生極大稅基落差,將全部壓力放在漲稅後的新屋,相對不公平。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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