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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山岩建物限高 禁止增額容積 |
201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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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二級古蹟公園芝山岩遭豪宅包圍,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昨公布「芝山岩地區景觀管制計畫」。除限制周邊建築物高度、禁止增額容積外,雨農路兩側建築物則以退縮方式規範,以維護芝山岩周邊天際線、視覺軸道,最快9月公展後即可施行。
1993年芝山岩被指定為國家二級古蹟公園,然芝山岩周圍已有一棟14樓建築,還傳出擬興建19層大樓,2011年北市府就有意擬定「視覺景觀與天際線管制」。都發局昨公布「芝山岩地區景觀管制計畫」,透過都市計畫先行重點景觀區管制的示範。
都發局都市設計科長羅文明說,芝山岩主要視覺衝擊區域為惠濟宮南側、東側街廓,為雙溪以北;雙溪以南以劍潭山作為視覺焦點,為高度管制依據,並針對南北兩側制定不同的管制目標。
羅文明表示,雙溪以北又分為第一、第二影響區;第一影響區高度限制30公尺,原建蔽率45%放寬至60%;第二影響區高度限制38公尺,原建蔽率45%放寬至60%。
而雙溪以南部分,雨農路兩側需退縮至少4公尺的無遮簷人行道,高度限制為50公尺,原本建蔽率不變。
委員陳亮全認為,芝山岩是公共財,可以看到景觀,應盡快管制,否則將來變成豪宅包圍的地方;尤其是雙溪地區自然景觀豐富,也是很多開發商想要開發的標的,然公共財應該是所有市民的,而不是很高的豪宅包起來的景觀。
副市長林欽榮會後裁示,芝山岩是公共財的案件,既是文化資產、歷史遺址,也是三千萬年來的遺址,更重要是活生生大都市公園的一環,讓民眾不論由內而外、由外而內都能看到芝山岩寶貴的景觀。
林欽榮還說,未來除針對周邊建築物進行高度限制,也禁止增額容積移入,若無多餘容積市府必要時協助移出;市府在當地的都更案,若有容積獎勵,也希望能示範、放棄容積獎勵,更重要的是加強民眾溝通,配套要講清楚,「要戴著頭盔向前衝」。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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