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因在2014年廢止「房屋標準單價調高僅限於新屋」的解釋令,近期引發學者批評。財政部官員昨(31)日解釋,如何調整房屋標準單價,由地方政府決定,並未叫地方政府要溯及既往。
台南市已決定調高房屋標準單價要溯及既往,追溯至2001年7月1日後設籍的新舊房屋,引發譁然,傳出台北市也打算跟進。財政部官員表示,台北市將在9月召開公聽會,討論房屋稅調整方向,但相信他們最近已經聽到不少外界的反彈聲音。
財政部在2000年發出解釋函令,要求房屋標準單價重行評定僅限於「新建、增建、改建之房屋」。不過,在2014年廢止上述解釋令,同意地方政府可自行決定如何調整。官員表示,當時廢止函令,主因外界認為房屋評定現值是重置成本的概念,用日期來一刀切並不恰當。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