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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處公有養蚊屋 14處擬標租標售 |
201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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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升格後,原鄉鎮市公所資產納歸市府管理,不少登記公所名下的建築物,點交前已不堪使用,淪閒置空間,部分建物地處偏遠、面積狹小,拆除、保留或活化成棘手課題,目前全市有二十二處閒置空間待調配運用,總面積近兩千四百平方公尺,其中財政局主管十四處擬標租或標售,未來何去何從,考驗市府智慧。
偏遠、破舊、狹小 活化棘手
二十二處可供調配閒置空間分別坐落淡水、蘆洲、新店、鶯歌、瑞芳、五股、石門、汐止等行政區,原使用用途包括宿舍、眷屬宿舍、活動中心、安養堂、派出所、辦公室或住宅等,多數屋況破舊,長年無人使用,面積從五十五平方公尺至兩百六十平方公尺不等,平均屋齡三十至五十年,最早的建築年限可溯及民國二十年。
其中面積最大的是五股區舊安養堂,占地兩百六十平方公尺,屋況老舊待修,由管理機關五股區公所研擬活化策略;另淡水區中正路二十一巷二號宿舍及鶯歌區尖山埔路一○六號宿舍,已指定歷史建築,前者外觀有如廢棄民宅,將配合城鄉局藝術型都更計畫再利用,後者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辦理。
可用空間 轉做公托、關懷據點
財政局專門委員連文娟指出,市府依政策需要,以不支出興建經費或租金方式取得可用空間,轉做公共托育中心、老人日照中心、社區關懷據點等設施。可轉型的空間將持續媒合或活化,少數因老舊破損、位置偏遠、面積狹小較難利用,將由管理機關推動活化,評估老舊建物報廢拆除事宜,並進行公用需求調配,針對非公用建物規劃標租或標售。
市議員李倩萍表示,二十二處閒置空間扣除兩處指定歷史建築,其中有五處位於蘆洲,蘆洲為人口密集、房地價值相對高的區域,市府應更積極推動活化,避免浪費資產。
市議員林裔綺認為,瑞芳區閒置空間大多屋齡老舊、屋況差且地處偏遠,標租、標售有困難度,市府應考量地方需求,思考其他利用模式;例如瑞芳街活動中心屋齡近三十年,屋況堪用,盼針對一、二樓進行修繕補強,有助四樓閒置空間活化。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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