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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15年內舊宅 房屋稅看漲 |
201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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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初步決定跟進台南市,擬調高中古屋的房屋標準單價,且「回溯15年」,台北市稅捐稽徵處長黃素津表示,亦即民國91年起取得使用執照的房屋,房屋標準單價都會調高,當然房屋稅也會跟著調高。
由於標準單價的決定已經考慮了區位因素,為了避免重複課稅,黃素津說,初步決定調低最高路段率,由現行的300%降為200%。路段好的新建案房屋稅可降低。
台北市將在下半年召開公聽會,年底以前提出腹案。106年7月1日到107年6月30日的房屋稅就要適用新制。
黃素津指出,過去台北從沒對中古屋調高標準單價,向來只針對新取得使用執造的房屋。因為是首次,大家用詞不一樣,有人說是跟進台南「溯及既往」,有人講「對中古屋加稅」,精確用法是對91年起蓋好取得使用執照的房子才調高房屋稅。
至於調幅,市稅處僅強調:103年6月30日前建造完成的房屋,都是適用73年訂定的單價。黃素津說,調整方法可能仿台南市,台南市採三年一個級距,房子越舊適用級距的標準單價越低。
黃素津指出,第一,標準單價的調整一刀切,很多屋主抱怨不公平,同一坪數的房子,使用執照的取得分別在103年7月1日前、後,不過差幾天,房屋稅卻差了數倍。擴大標準單價的調整範圍可以縮小這種差距。
第二,台北市103年就想擴及中古屋,但財政部引用當時適用的解釋令反對,限制只能調整新建的房子。後來,財政部新的解釋令解釋可以適用所有的房子。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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