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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屋活化僅3件 文化局放寬申請門檻 |
201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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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老屋活化再利用補助計畫」從今年五月底公告開始受理,迄今只有三件提出申請,主因是實施要點中規定,必須「全部所有權人同意」才能申請,不少老屋因後代子孫眾多,全數同意的門檻實在太高。文化局長陳文彬昨天宣布,申請條件修改為「三分之二所有權同意」,並延長到八月十五日,讓有意願者有更充裕時間送件。
全部所有權人同意 改成2/3所有權
昨天這場老屋活化補助申請延期的說明會,在鹿港鎮許家「謙和老屋」舉行,由陳文彬親自說明。他表示,「歷史老屋活化再利用補助實施計畫」共有五百萬元經費,申請審查通過者,每案可獲最高五十萬元的繕費用,修繕完成後,若願意提供民眾自由參觀的老房子,每月最高還有五千元租金補助。
補助計畫原訂申請時間到本月十五日止,但迄今僅三件提出申請,不少人反映原有的申請門檻「要全部所有權人同意」,很多老屋所有權人都超過一百人,光是要蓋印章同意就蓋不完;如今改成「只要取得三分之二所有權同意」即可,可望大幅提高申請意願與可行性。
陳文彬強調,在進行實施要點修改前,曾進行適法性討論,因為這是「小型修繕」,並非全面修復工程,站在民法精神上,只要取得三分之二所有權同意即可,申請個案必須是民國六十年前興建完成,具文化歷史保存價值者。
致力於老屋活化的許書基認為,希望官方拋磚引玉的做法,能鼓勵不具文資規範法定身份的老屋能進行整理,讓老屋風華再生。「謙和老屋」管理人許大廷表示,因為後續開放缺乏人力管理,目前不考慮申請,把資源留給其他老屋。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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