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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放款 擬加強管控 |
20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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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策官員透露,金管會正在研議恢復銀行不動產放款集中度的管理規範,銀行業推估,若回到以往控管水準,銀行體系將有1.3兆元資金無法投入房市。
金管會先前為避免國內房市過熱,2011年起增訂銀行不動產放款集中度控管措施。購置住宅(含修繕)貸款餘額前十大銀行,不動產放款占總放款比率不得高於30%,其餘不得逾40%。
建築放款占總放款比率,也有規範,建築放款餘額前十名的銀行,建築放款占總放款比率不得超過10%,其餘不得逾15%。
銀行如果違反上述集中度規範,會被金管會列管,須增提更多呆帳準備,並提改善計畫書。根據金管會統計,以前曾有高達17家銀行被列管,後來降至個位數。
不過,後來國內房市轉趨疲軟。金管會去年底在記者會上宣布,廢除不動產授信的集中度管控措施,回歸銀行自主管理。
根據金管會官員當時的估算,回歸銀行自主管理後,銀行體系可對外貸放的不動產授信資金,將增加1.3兆元。
金管會決策官員昨(5)日表示,政府跟房市無仇,恢復銀行不動產集中度管制,是避免銀行授信過度集中單一產業而引發金融風險,跟打壓房市沒有任何關係。決策官員也說,金管會同時在研擬,銀行對不動產放款要提足備抵呆帳的比率,從1.5%降至1%。
官員解釋,提列呆帳的措施,類似選擇性信用管制,屬於央行職責,而且,對不動產放款集中度高或低的銀行,都適用一致的提存比率,並不公平。至於不動產放款集中度的控管,是要沿用先前被廢除的管控標準,或是另定新的規範?該名官員表示,金管會還在研究中,尚未定案。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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