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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標準單價漲81% 不溯及既往 |
201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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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府調漲房屋標準單價,平均調幅約八十一%,預估每年可增三千萬稅收;縣稅務局副局長張裕忠表示,今年七月領取使用牌照新屋才用新標準計算房屋稅,不溯及既往。
張裕忠表示,房屋標準單價自一九八四年全國統一訂定後一直未調整,以三樓透天屋為例,每坪造價明顯低於市價,稅課收入不足支應公共建設,屢遭審計、監察單位糾正,考量財政、租稅公平等因素,選擇對縣民衝擊最小的調漲方案。
張裕忠說,新房屋稅房屋標準單價以縣府建設處去年公布「雲林縣建築工程營造價格標準表」為基準,依建材、樓層等不同予以調整,以三層樓水泥建築為例,一坪從九千元漲至一萬八千元,全縣平均調漲八十一%。
適用7月以後領照新屋
張裕忠強調,考量民眾納稅負擔,今年七月一日以後領取使用牌照的新、增、改建的房屋,才依新的計算公式課稅,舊屋不在新課稅公式之列,以全縣每年約有四千間新成屋推算,受影響的戶數約佔全縣二.二六%,全縣房屋稅每年約十五億,新計算公式將可增加三千萬房屋稅。
另現有房屋稅自用住宅稅率一.二%、商用住宅三%,房屋稅是每個月計算,民眾如果從商業住宅變成自用住宅,應儘快向稅務局提出變更申請,若於每個月十五日前申報,下月即可試用,可以節稅。
針對房屋稅新計算標準,議員李建昇要求縣府須向縣民說清楚調漲幅度與計算公式,畢竟只要漲價就會相對剝奪縣民幸福感;建商則表示新稅制對二手屋衝擊不大,至於對新成屋影響,還須觀察。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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