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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房屋稅擬漲1.2倍 追溯15年惹議 影響12萬戶 |
201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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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一○五年度調漲房屋標準單價,傳出將採「追溯回推」,回溯至民國九十年七月一日以後核發使用執照的房屋都列入調漲範圍,估計全市約有十二萬戶新舊房屋調漲,平均漲幅達一點二倍。房屋標準單價是課徵房屋稅的依據,如公告實施,不少市民的房屋稅將激增,已引起反彈聲浪。
國民黨台南市議會黨團昨天呼籲市長賴清德退回全案,重新審議,否則將發動罷免市長。這項決議仍待擔任不動產評議委員會主委的賴清德裁核。賴表示,調整案未定案,不要每件事都政治化。
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蔡育輝說,以每戶增加六千元房屋稅計算,十二萬戶受影響,每年約為市庫進帳七億二千萬元,但恐造成物價飆漲,房屋租賃業者也會將漲稅轉嫁給房客。不動產業者也認為,調漲影響租賃業和房屋買賣。
蔡育輝指出,過去政府大都採納地方稅徵機關意見,單價調整後,僅適用新建、增建、改建的房屋;南市府如採「追溯回推」,十五年前舊屋也要調漲房屋稅,是全台唯一。
南市府稅務局昨天也展開滅火,表示房屋標準單價確定調漲,六月底公告,但調漲幅度、是否「追溯回推」、是否分段實施等細節,都在討論試算中。
房屋標準單價自民國七十三年全台統一訂定後,一直未調整,民國九十年修訂的房屋稅條例,修正為每三年調整一次。南市府稅務局表示,台南現行房屋標準單價自七十三年至今未調,屢遭審計單位糾正。
稅務局指出,以五樓透天房屋為例,房屋標準單價換算每坪造價不到九千三百元,與市價相較顯然偏低,稅課收入已不足以支應公共建設。
稅務局指出,在考量財政、稅收、公平性等因素,並反映合理造價後,會選擇對市民衝擊最小的調漲方案,絕非「齊頭式」調漲。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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