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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交流道鄰近房屋 改建有譜 |
201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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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交流道周邊大樓林立,興建時因緊鄰都市計畫高速公路用地,無法指定建築線難以開發,經城鄉局協調,高公局同意將兩側平面維修便道視為「既有巷道」解決出入問題;為了讓土地現況與都計分區相符,城鄉局將在新店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將便道變更為「高兼道」(高速公路兼一般道路),既不影響國道使用,也讓周邊土地發展不再受限,預計五月底公展。
城鄉局計畫審議科科長周繼祖表示,國道三號通車至今已超過廿年,目前沒有高速公路擴建計畫,但當時都市計畫劃定的部分高速公路用地與現況使用不一致,且因高速公路不能指定為建築線,影響鄰近房屋改建的權益。
「建築線」是建築基地與都市計畫道路間的界線,或依法退讓的巷道邊界線;為確保建築物有連外道路,建築基地必須連接「建築線」才能興建;周繼祖說,基地臨的道路寬度影響建築物的高度限制,若基地小,前方道路又不寬,就算容積未用完,樓高也可能受限,將高速公路寬度納入計算,高度限制就放寬了。
城鄉局副局長張溫德說,指定建築線以計畫道路優先,若無計畫道路,權宜認定既有巷道為建築線;中和交流道、新店交流道匝道兩側的房子,緊鄰的是屬高速公路用地的平面道路,沒有計畫道路,可權宜認定便道為建築線,但便道不到八米,改建容積使用因路寬受高度限制,透過通盤檢討變更為「高兼道」,算入高速公路寬度,放寬了建築高度限制,容積也能完整使用。
張溫德表示,中和交流道周邊高速公路用地影響中正路台六十四線下方建築更新,屢有民眾陳情,因此以專案通檢加快速度,已在四月中旬發布實施;至於新店交流道周邊變更案,則配合新店地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進行,預計五月底公開展覽。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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