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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抵押權延長 聲聲喚
2016-04-26

   政府積極推動公股行庫承辦「以房養老」業務,銀行公會理事長李紀珠昨(25)日對金管會提出五大建議,其中最受到矚目的是有兩大項,一是公會將爭取延長抵押權的年限,由目前最長30年延至50年,並請金管會給予辦理銀行一些誘因,如降低呆帳提存比率。
  
   對於銀行公會的主張,金管會表示,願意積極進行研議。惟據了解,由於距離政權交接只剩下不到一個月,這些問題,可能都要等到金管會新任主委丁克華上任後,才能拍定。
  
   除此,公會的建議還包括:參考國外作法成立專責機構、由專責機構提供借款人諮詢服務、提供借款人戶籍資訊讓聯徵中心建檔,降低銀行授信風險等。
  
   李紀珠強調,金管會鼓勵銀行辦理以房養老好處多,但也有兩大疑慮。
  
   銀行的顧慮為延壽風險,因貸款期間長、貸款金額逐年遞增,借款人若生存壽命較長,貸款金額可能超過房屋價值造成銀行損失,若能透過大數法則,降低銀辦理逆向抵押房貸的風險與成本,可提高銀行開辦意願。
  
   至於借款人的疑慮,就是無法照顧到終老。李紀珠說,自己並不認為這業務可以稱為以房養老,因為根本無法照顧到老,最長限30年,若借款人超過年限,將面臨銀行將其房屋拍賣、居無定所的恐懼;且銀行考慮長壽風險,也會給予更嚴苛的貸款條件。
  
   李紀珠表示,到了2025年,每五人就有一個是65歲以上老人,台灣將成為超高齡社會的一員;對於政府推動以房養老,2月初就向金管會遞出建議,但未獲回應,近期將再重新提出建議案。
  
   李紀珠首先建議,金管會應參考美國、香港經驗成立專責機構,提撥專款設立保險機制,承擔借款人終老後出售房屋所得款項不足清償貸款的風險,發生這樣的問題,可轉嫁至專責機構,由政府承擔。
  
   李紀珠還說,若銀行大量承作以房養老,代表有很多資金被鎖在不動產,若20、30年後借款人到期日過度集中,銀行大量處分不動產,可能導致房地產價格崩跌。
  
   其他建議內容還包括:二,以房養老產品相當複雜,應參考美國與香港作法,由專業機構或人員提供諮詢服務;三,內政部提供借款人遷籍、死亡等戶籍資訊,供聯徵中心建檔、銀行查詢,降低授信風險。
  
   四,建議法務部延長抵押權不得超過30年的規定,例如延長至50年,落實以房養老終身給付精神。李紀珠說,65歲借款人承作30年,期滿後已經95歲,很難有能力重新訂定抵押契約,訂有到期日規定,代表不具有終身給付功能。
  
   第五,金管會應給予辦理以房養務的銀行一些誘因,例如降低呆帳提存比率。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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