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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加蓋遭拆 租客須立即搬離 |
201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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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加蓋因租金相對便宜,在租屋市場具競爭力。專家提醒,頂樓加蓋屋雖為違章建築,但若無人舉報拆除,房東可以出租做收益使用,不過一旦被舉報,租客須立即搬離,且租屋押金也恐難取回。
早期舊公寓多無管理,許多頂樓戶會在頂樓加蓋,增加使用空間,雖屬違建,但也因搭建成本較低,租金相對便宜,吸引許多預算有限的學生或者上班族承租。
台北市政府建築管理工程違建處理科科長李松鶴表示,依照目前法令,新設立的違建即報即拆,而1994年底以前的違建係屬既存違建,可緩拆但必須列管,若影響公共安全也會被立即拆除。
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組長曹筱筠表示,民法中並無規定不行租賃違建,倘若租客租到違建,遭檢舉拆除被迫搬遷,也難向房東求償,因為房屋本身合於契約,且租客在租屋期間也獲得住的利益,因此不會影響租賃關係。
可至地政所查建物樓層
天成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盧天成補充,頂樓加蓋被檢舉拆除,房東願不願還押金,要視合約有否註明,且一般頂樓多為逃生設施、避難空間,安全性相對較低,租客在承租時應思慮周全。
最後曹筱筠提醒,頂樓加蓋建材多採鐵皮材質,容易有聲音干擾,且冬天寒冷、夏天酷熱,另外租客用水與用電的安全和計費方式也要格外留意。
曹筱筠表示,因為近幾年頂樓加蓋都蓋得很好,外觀可能看不太出來,若租客擔心租到違建,可以到地政事務所調第二類謄本,了解原建築物到底為幾層樓,保障居住權益與安全。
新聞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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