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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賣屋所得 納入綜所稅申報
2016-04-18

   房地合一稅今年上路,民眾去年賣屋所得還屬舊制納入綜所稅申辦,須於今年5月底前繳納。專家表示,舊制賣屋可選擇用房屋評定現值或實價來申報,另外自住換屋族群還享有重購退稅優惠,民眾可選擇對自身較有利的方式辦理。
  
   房地合一稅今年上路,稅基為賣價扣除買價、成本等,再依據持有年限長短乘於不同稅率,但去年賣屋仍屬舊制,淡江大學產經系副教授莊孟翰表示,舊制賣屋所得須拆算房地比,土地部分繳納土增稅,建物獲利部分併入個人年度所得稅額,依據綜合所得淨額增加課以5~45%稅率。
  
  賠錢賣可用實價申報
  
   舊制賣屋所得申報具有彈性,地政士李佳芬表示,民眾可選擇用房屋評定現值或實價來申報,若獲利可觀或原始買價不可考,建議用較實際價格低的房屋評定現值申報,比較划算,若賠錢售出則可選擇用實價申報,以達節稅目的。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審查二科綜合所得稅股股長廖怡皙提醒,近年買賣房屋資訊較完整,基於實價課稅精神,建議民眾據實價申報避免以後面臨補稅。
  
  換屋有重購退稅優惠
  
   換屋民眾則須注意可重購退稅,李佳芬補充,自住族群享有重購退稅的優惠,舊制若是小換大,除土增稅可全額退稅外,若賣屋所得納入當年度所得稅已繳納,2年內再購屋,亦可依據房屋評定現值申請全額退稅,惟退稅後5年內不可變更其他用途或移轉。
  
  房屋稅自用優惠利率1.2%好節稅
  
   房屋稅5月底開徵繳納,前年雙北市同步調高房屋評定單價,讓去年房屋稅劇增,而今年和去年差異不大。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持有3戶以內,且符合自住條件,可適用優惠利率1.2%,其他住家用房屋稅率最高則到3.6%,專家建議,多屋族可將房屋評定現值較高的房屋設為自住,以達節稅效果。
  
   有屋族每年須繳納房屋稅,計算稅基為房屋評定現值,其中影響房屋評定現值包括房屋標準單價及路段率等,前年7月雙北市同步調高房屋標準單價,台北市更針對精華地段調高路段率,讓去年房屋稅大幅增加,而今年房屋稅變化不大。台北市稅捐機關處處長黃素津表示,2014年調高路段率後,下次將於2017年再開會討論調幅。
  
  3戶內適用稅率1.2%
  
   房屋稅持有戶數多寡適用不同稅率,黃素津分析,住家分為自住及其他住家用,民眾符合無出租使用且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事實等自用條件,且使用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持有3戶內,適用自住稅率1.2%。
  
  若不符合自住條件則屬其他住家用房屋,以台北市而言,持有2戶以內2.4%,3戶以上3.6%、新北市及新竹縣1.5%、桃園縣市則為2.4%計算,營業用則皆為3%。
  
  因自用住宅認定全國最多可3戶,黃素津提醒,民眾若在全國各地有許多房屋,可選擇將房屋評定現值較高的房屋設為自住,並有實際居住事實供備查,較能有節稅效用。
  
  變更用途應當月提出
  
   當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則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及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黃素津補充,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1/6。
  
  民眾欲將房屋更改為自住使用,須在當月15日前提出申請,當月就符合自住稅率,但若超過15日後申請,下一月份才能適用,新北市地政士公會理事長林旺根提醒,房屋稅變更用途建議變更使用當月即提出,以免之後報稅面臨補稅或是多繳稅拿不回來的問題。
  
  專家意見 地上權須繳
  
   地上權房屋稅稅率原本最高為3.6%,去年5月中財政部核釋,若地上權使用者符合自住條件可適用優惠稅率1.2%計算,降幅不小,惟還是須繳納土地公告現值3~5%的地租金額,整體持有負擔仍重,民眾購買前須詳加考慮。

新聞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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