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為協助台南地震災民早日重建,「災害防救法修正草案」初審時通過救助金免徵所得稅、房貸抵償等,立委何欣純則以九二一地震經驗,另爭取增列第三十七條說明,如果災區土地、建物無法正常使用,地方政府得適當減免房屋及地價稅,進一步減輕災民經濟負擔。
何欣純表示,因應九二一大地震所制訂的震災重建特別條例規定,得免其房屋、地價稅,但有施行期限,逾施行期限後,如果土地、建物仍無法使用,災民同時要承受持續給付貸款、重建費用與稅收,成為受災戶龐大的經濟壓力。
何欣純又說,地震房屋倒塌或無法使用,就債信評估而言,其實價值不高甚至趨於零價值,但受災戶除了要付錢租房子外,還得繼續繳地震房屋的稅金,對受災戶而言並不公平。
何欣純指出,「災害防救法修正草案」初審時,她特別以九二一震災為例,爭取於第三十七條第二項增加說明,有關災區土地、建物無法正常使用,地方政府得適當減免房屋及地價稅,如此才能幫助受災戶早日擺脫困境。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