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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三法修正案 納第三方審查機制 |
201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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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昨通過「防災三法」,即建築法、都市更新條例、災害防救法修正草案,行政院已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期盼儘速通過。
行政院表示,建築法修正納入原先就有的「三級品管制度」,增列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由建築師或建築師及專業工業技師簽證負責之結構、設備、防火避難設施等項目,竣工查驗等都應另由第三方審查。
此外,考量因災害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害,有都更急迫性,都更條例修法草案簡化都更程序;對於中央劃定的災損或防災重建地區,都更同意比例維持二分之一,至於其他地區為減少爭議並加強保障民眾權益,同意比例提高為三分之二,並將聽證程序納入都更程序。
災害防救法增列協助災民災後復原重建相關規定,包含災前借款、信用卡本金及利息得予展延、以房屋或土地抵償原購屋貸款債務、利息補貼及稅捐減免等。
對於老屋全面健檢後若須整修或重建,政府是否補助?內政部次長林慈玲表示,因費用龐大,將研議是否由房地合一稅收中撥補一定比例補助。
危險校舍 教部優先處理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李彥秀昨則表示,全台有二百八十八棟校舍未領有使用執照和建築執照,卻仍在使用,置學童陷入危險,要求教育部編列特別預算解決,也希望公布高風險校舍;對於公布名單,教部國教署副署長鄭來長僅說「要考慮」,不願公布。
鄭來長表示,這些校舍都有列管,危險係數越高會越優先處理,年底若校舍沒使用執照而確有安全疑慮,會要求地方政府淨空;一○六年度會爭取一七○.九億元經費辦理補強和拆除重建。
此外,台南強震後海外僑胞展現愛心,已捐贈三千七百多萬元,另有許多僑胞是直接捐入台南與衛福部捐款專戶,未納統計。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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