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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地變空品淨化區 市府創三贏 |
201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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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通過空地管理自治條例,謝姓地主提供豐原區豐原大道旁約一千坪的閒置土地,由市府完成綠美化,改善市容,作為「空氣品質淨化區」示範,昨舉行揭牌儀式,市長林佳龍表示,私有地綠美化,地主「做功德」可節省地價稅或免於被罰,市民增加綠地等休閒空間,市府也不用花大錢徵收土地,共創市民、地主及市府三贏,未來將推廣至全台中市。
台中市通過空地管理自治條例,豐原區公所民政課長謝孟助鑑於家族共同持有的上千坪土地,因長期閒置、雜草叢生,協調家族長輩與市府簽訂契約,由市府綠美化,時間至少三年,以改善市容,並可提供附近居民運動休閒。謝孟助的伯父謝紫三說,與市府契約寫得明明白白,土地只是借市府綠美化,可福蔭社會,還可彰顯父親留下這塊土地的功德,何樂不為。
市長林佳龍及市議員陳清龍、翁美春昨皆出席揭牌儀式。豐原區翁子里里長連佳振則允諾將由社區志工認養,協助維護。
林佳龍表示,市府通過空地管理自治條例進行民有地改造綠美化,示範效果將帶動台中未來成為綠色城市,尤其縣市合併升格後,不能讓豐原邊緣化,要將豐原打造為水岸花都,希望將這次的成功案例推廣到台中各地,將台中打造為花園城市,為二○一八世界花卉博覽會在台中做好準備。
環保局長洪正中表示,私有土地綠美化政策不用徵收土地就能增加都市空間綠地,並提供當地民眾綠色休閒場所;免費提供閒置土地的地主也可獲地價稅減免的優惠,且不需要負擔綠化後的土地維護費用,創造三贏。
洪正中指出,綠美化完成的土地將配合各地取名,並歡迎各里辦公處、環保志工隊或社區發展協會協助認養,市府將視養護成果頒獎表揚,藉此提高民眾對土地利用的認同感。
環保局表示,今年將優先針對台灣大道、中清路、豐原區、后里區及外埔區等重要道路與區域進行閒置空地清查,篩選具備基本綠美化條件的空地,強化都市門面綠化工作,藉由空地綠美化,呈現出花園城市的風貌。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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