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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5戶入選 明年實施 |
201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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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社會局去年推出「台北市公益型以房養老方案」,依申請者年齡與房屋價值精算,每月給予最低一萬五千元、最高四萬三千元生活費,今年開始試辦,共有五戶入選,但卡在合約內容等細目,預計年底簽約後,明年正式撥款實施。
每月最高給4萬3千元生活費
內政部過去推動試辦以房養老方案,但申請條件嚴格,北市去年率先放寬規定,開放六十五歲以上的雙老(夫妻或兄弟姊妹)申請,讓長者將持有的房屋抵押給市府,領取每月生活費至終老,且無房價及法定繼承人的限制;申請人過世而終止契約時,法定繼承人可用貸款贖回,政府承擔方案盈虧風險,並與法定繼承人共同分享房產增值。
社會局科長葉俊郎表示,以房養老方案經過二階段申請,於今年七月結束,共有三十多戶申請,共挑選五戶長者,原定今年簽約後儘速施行,但卡在簽約內容及房屋設定抵押等細節,最快年底簽約,明年實施。
台北市議會民政委員會今年審議社會局預算,多名議員質疑「以房養老」方案,五戶長者如何挑選,若中途不想參加,是否需要還款。
社會局說明,挑選方式是經公開說明會招募,再由專家學者評選,若中止契約須還款及繳付違約金。
由於社會局今年度編列每戶三萬五千元,明年度卻增至每戶四萬三千元。葉俊郎表示,因生活費範圍是每月最低一萬五千元、最高四萬三千元,估三萬五千元應足夠,但為避免每戶價值都達四萬三千元的標準,導致預算不足,今年才增編。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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