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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埔遷建爭議 府函明交毛揆 |
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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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柯文哲26日率市府團隊勘查五分埔遷建基地,了解「一地兩價」爭議。財政局副局長游適銘說,8月24日已發函建議國有財產署,研議遷建基地內的國有土地以專案讓售給拆遷戶,10月1日行政院開會,市府首長將親自將府函交給行政院長毛治國,並持續追蹤。
漏列戶陳清河是拆遷戶第三代,他說,當時羅斯福路為拓寬道路,周邊居民被遷至五分埔遷建基地,直到民國87年才爭取房屋建物所有權,但土地卻因政府行政疏失,無法與其他拆遷戶一樣用當年期公告現值購地,要用貴上近10倍的市價購買。
五分埔遷建基地分為國有、學產及市有遷建基地,市有、學產地以當年期公告現值讓售,但行政院主張拒絕專案的理由是國產法58條及預算法60條,市府近期面交的府函,則會針對2條文拒絕理由,加以主張。
遷建戶鄭美蘭說,外界沒有想到遷建戶從民國44年被強迫遷建後,未獲得補償金,還長年承租國有財產地才能居住,60年來付了很多租金,他們只是想要遲來的公平正義。
地主許澤旺說,行政院通過國有財產法58條修正草案,行政院請地主自行切結,表示是自住自用,沒有圖利特定對象疑慮。
鄭美蘭說,少數地主透過媒體指控她誘騙同意書,並非事實,這些地主相關訴訟也獲台北地方法院地檢署不起訴,至高等法院檢察署申請再議駁回,在102年地主公開說明會,這些地主預估可分配65%分配額,報告已送更新處備查。
都市更新處事業科長江中信說,此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在民國100年通過,財務是公開受審決,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尚未送件,會以3家估價師估出來的分配比例,公開讓市府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後,依其結果分配給地主,目前階段地主的權利不會受損。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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