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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違憲 北市恐賠228億 捷運站附近徵收 損地主財產權 |
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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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捷運局24年前以興建新店線捷運為由,在現今小碧潭站附近大量徵地,後來多數土地被市府拿去與日勝生集團聯手蓋美河市聯合開發宅,地主們聲請釋憲抗爭,大法官昨做出732號解釋,認定市府徵地依據的《大眾捷運法》等「徵地三法」違憲,即起失效,原地主們打算向北市府要求補償金,粗估總金額恐逾228億元。
昨出爐的732號解釋,起因於俗稱「徵地三法」的《大眾捷運法》第7條第3項、第7條第4項及「大眾捷運系統土地聯合開發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允許主管機關可報請內政部,要求徵收交通事業所需的毗鄰地。
捷運用地變聯開宅
北市府自1991年間,陸續引用「徵地三法」,以興建「捷運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等名目,向地主徵收239筆土地。182位地主後來發現,其中40筆、約1萬9千坪土地,從捷運用地變成美河市聯開宅建地,提告要求內政部及北市府撤銷徵地,但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徵地符合「徵地三法」規定,判地主敗訴確定。
楊姓地主等人不服,以「徵地三法」侵害人民財產及居住權,聲請釋憲。
北市將徹查聯開案
解釋文指出,「徵地三法」雖允許政府徵收交通事業用地的毗鄰地,但此舉將使土地重劃後的利益移轉至國家或私人,造成原地主「特別犧牲」,不符合《憲法》比例原則,也違背《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及居住自由意旨,因此宣告3法條違憲,即起失效。此案地主均可聲請再審翻案。
美河市案地主之一楊正吉昨說:「父親臨終前吩咐,一定要向政府討回公道!」地主們的律師顧立雄說:「不可能要求美河市拆掉還地,唯一可能是要求市府發補償金。」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尊重釋憲結果,將通盤檢視所有聯開案。
美河市聯開宅已於前年交屋,基地2.8萬坪,共16棟、其中住宅有1600戶,估價師張庭華估算,美河市地價現約每坪120萬元。當年被徵收的民地約1.9萬坪,換言之,市府未來恐面臨地主求償補償金228億元。
擬修法禁強行徵收
交通部昨表示,已著手修法,未來毗鄰地不可強行徵收,須先取得毗鄰土地五分之四以上地主同意的門檻,才能採公權力徵收,新法最快明年中旬上路,北捷環狀線、中捷徵收土地將先適用。
美河市建案爭議
1991 台北市府以興建捷運為由,開始徵地
2001/12 北市捷運局與日勝生簽訂捷運小碧潭站聯合
開發案,決議徵收私地
2007/04 北捷聯開處處長高嘉濃涉指示下屬王銘藏竄
改鑑價報告,提高日勝生權益分配比
2012/08 北市府針對美河市聯開案徵收私地,楊姓地
主等人提告請求撤銷,敗訴定讞
2012/11 美河市取得使用執照,日勝生分得1532戶,
市府僅分回668戶,損失逾20億元
2012/12 監察院糾正北市府,檢調介入偵辦
2014/03~2014/05 美河市案地主共182人聲請釋憲
2014/04 北檢依圖利罪嫌起訴高嘉濃(已退休)及王
銘藏
2015/09 大法官宣告美河市徵地案所依據的法令違
憲,即起不適用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新聞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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