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都更適用新稅制?柯P:可檢討 將由業者提供意見 與相關局處討論 三個月後給答案 |
2015-06-26
|
|
|
不動產開發商指出,北市府規定去年7月1日後拿到「使用執照」的建案須適用房屋稅新制並不公平,盼能修正。對此,市長柯文哲表示,要對建商說「Sorry」(抱歉),新制應不會再改。但針對都市更新案件是否適用新制,可再檢討,三個月後給答案。
台北市政府(25)日舉辦「市長與工商企業界有約」座談會,邀請建商、建築師、航空貨運、汽車貨運、計程車業等業者代表與會,由柯文哲主持。其中,不動產業反映的議題主要圍繞在房屋稅制及都更。
台北市去年調高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規定2014年7月1日後拿到「使用執照」的建案,適用新標準單價,連帶使新建案房屋稅因此大增。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公會表示,此舉讓差沒幾天完工的建案,房屋稅天差地別,相當不公平;且對建商財務規劃產生極大影響,甚至售出的預售屋出現買賣糾紛;此外,也影響上市開發公司的股東權益,希望房屋稅新制能修正為2014年7月1日拿到「建照」的案子開始適用。
台北市財政局副局長游適銘表示,台北市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超過30年沒調,過去市場因持有成本太低導致房價高漲,稅制有調整必要。以建造成本來看,目前一坪建造成本市價約十幾萬元,房屋稅把過去一坪約2萬元的水準調到5萬元,跟市價仍有落差。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
|
|
|
|
|
台灣永續關懷協會│亞信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
|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315號5樓 (02)2951-738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