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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類不動產交易 大查稅 國稅局鎖定預售屋紅單、借名投資、法拍屋及金店面租金所得 |
201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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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報稅季到,KPMG台灣所家庭稅務辦公室經理陳信賢表示,不動產交易向來為國稅局查核重點,特別是預售屋紅單、借名投資、法拍屋及金店面租金所得,更是國稅局四大查核熱區。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KPMG)台灣所13日舉辦「家庭所得稅申報實務研討會」,針對不動產交易,陳信賢指出,有不動產投資習慣的民眾,須留意四大國稅局查核熱區,包括預售屋紅單買賣所得、借名投資所得、買賣法拍屋所得及金店面租金所得。
首先,在借名投資部分,陳信賢表示,由於坊間有不少民眾喜歡集資購買不動產,但大數人不知道,房屋是登記在所有人名下,還是其中一人名下,稅負將「差很大」。房屋所有權人,依照現制繳稅時土地部分只須繳土增稅、房屋部分繳財產交易所得即可。
但出資、卻未登記所有權者,一旦遭國稅局查核,由於房屋並未登記在其名下,將被視為借名投資,進而認定為是從事房屋「權利」買賣,在計稅時,就須依房屋加土地的實際交易價格去計算獲利,獲利併入綜所稅課徵後,最高稅率可能暴增至40%,稅負將暴增。
其次,陳信賢提醒,民眾投資法拍屋時要注意,由於投資法拍屋者通常為專業投資人,因此投資法拍屋的獲利,很常被國稅局判定為營利所得,而非財產交易所得。一旦國稅局以營利所得方式認定,除營利所得須併入綜所稅繳納,還會有漏報5%營業稅的問題,須多加注意這層風險。
在預售屋紅單部分,陳信賢表示,購買預售屋取得的「紅單」,性質上屬不動產登記「權利」,因權利移轉所產生的所得,須視為財產交易所得,列入綜所稅申報。國稅局每年都會要求建設公司提供紅單交易資料並建檔,再選案發單,已是常態性查核動作,呼籲有買賣預售屋所得,一定得申報。
最終,陳信賢表示,近年由於不少國際連鎖的快速時尚連鎖品牌陸續進駐,人氣高的品牌店租金可能上看億元,自然引發國稅局關注,對此有大動作查核,呼籲有金店面租金收入,記得誠實以實際收取的租金報繳。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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