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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照提早發 三創年省千萬稅
2015-04-30

   北市議員何志偉昨再針對三創案質詢指出,三創未完工卻能於去年四月提早取得使用執照,對比去年七月北市房屋稅新制上路,試算三創資訊園區(見圖,資料照)新、舊制稅金,前後每年可多省一千三百萬,認為時間點太過巧合,懷疑北市府中有內鬼,盼財政局徹查此案。
  
   依據「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三創需具備竣工圖、設計與列管事項等相關文件,才能申請使用執照,三創資訊園區設計與契約中都將空橋列入「列管事項」;何志偉指出,據財政局於一百年四月會議紀錄,只要求要建空橋,卻沒有標明空橋完工期程,財政局自己還放寬解釋,才讓建管處沒有理由不發使用執照。
  
   由於台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去年初調高台北市房屋構造標準單價,只要是去年七月以後完工的房屋就適用新制,若三創採新制將需繳交二千八百萬房屋稅,舊制僅需繳一千五百萬元,市府搶先核發使用執照,三創可年省一千三百萬元。
  
   對此,財政局長蘇建榮表示,三創使用執照是由都發局核發,但承諾將近一步了解議約及發照過程有無問題。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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