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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打房 1.4萬戶改課 稅收千萬 差別稅率修正案通過 |
201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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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縣「打房」,通過差別稅率修正案,非自住房屋擁有愈多,稅率愈高,超過7戶,稅率是現行的3倍;地方稅務局估計,有1萬4千戶要改課,稅金增加1300萬元。
宜蘭縣地方稅務局27日指出,7月起,宜蘭縣非自住房屋稅將視持有戶數,採差別稅率,相關法案「宜蘭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日前經縣議會3讀通過,將自7月1日起適用。
在居住正義風潮下,縣府對有人買不起房子、卻也有人擁有多棟房屋,推出「打房」措施;其中,依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6條修正調整房屋稅徵收率,個人擁有房子愈多,課徵稅率愈高。
修正稅率後,所有權人持有縣境非自住房屋2戶以下者,每戶適用徵收率都是1.5%,如持用非自住房屋3到7戶,每戶適用徵收率均為2%,如持用非自住房屋超過7戶,每戶適用徵收率均為3.6%。
稅務局說,如是自住的自用住宅,以屋主、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計算,最多可以有3戶申請為自用住宅,房屋稅率是1.2%;房屋稅計算標準是房屋現值乘以稅率,如以現值100萬元計算,自用住宅要繳房屋稅1萬2千元;如非自用住宅,要繳1萬5千元;如非住用住宅超過7戶以上,每棟就改繳3萬6千元,等於是現有自用住宅的3倍稅金。
「這就是打房政策!」縣府不諱言,稅率調整是要讓擁有房子多的人負擔高稅率。
稅務局指出,房屋稅課徵是每年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今年課徵去年的,因此,今年寄出的稅單是現行的標準稅率,明年寄發稅單就會計算7月1日到明年6月30日,以新稅率核計。
相關疑義可向地方稅務局洽詢,撥(03)9325101至6轉125至130,或免費電話0800396969。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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