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 國家建築金獎甄選 & 台灣誠信品牌認證活動官網!   我的IP位置 :3.145.56.93       [回首頁]    
※ ※ ※ 真實公平、公正公開 ※ ※ ※ 第25屆「國家建築金獎」甄選暨「台灣誠信品牌」認證活動,最後決選作業中 ;請點擊首頁【2024第25屆資訊】連結,參閱所有的內容,如有任何問題,請洽 (02)2951-7387 轉分機81 – 楊娟娟經理 ※ ※ ※
彰濱工業區開發 邁大步
2015-03-24

   經濟部工業局主導開發的彰濱工業區,位於彰化縣西部海岸地區,北起伸港鄉,南至鹿港鎮,南北長約12公里,東西寬約3.5公里至4.5公里,總開發範圍3,643公頃,為全國最大的工業園區,首創大規模填海造地工程,也是台灣第一個大型工業區造鎮計畫。
  
   彰化濱海工業區由北而南分為線西區、崙尾區與鹿港區三個區塊,以水道自然區隔。3,643公頃的開發範圍中,採分區、分階段的開發模式,設廠用地為2,078公頃,提供國內大規模產業用地。而1,202公頃的公共設施及環保用地,則完善規劃有各類支援項目,包括服務中心、公園綠地、污水處理廠等,提供充足的擴充空間,以引進所需的周邊服務。此外,更規劃有廣闊的休憩用地、社區用地等,讓從業人員能有更臻完備的生活機能。
  
   交通網絡便捷 物流運輸暢通
  
   完善的交通建設大幅縮短彰濱工業區與大台中都會區及高鐵台中站的行車時間,更建構彰濱工業區與台中港區便捷交通網路。西濱快速公路台61乙線完工通車後,銜接國道3號和美交流道及省道台17線、台61線,連結伸港、線西、和美等鄉鎮,發揮整體運輸效益,提升地方交通動能,厚植經濟成長與投資潛能,徹底改變彰化沿海地區傳統地理區位的空間意涵,彰北地區的經濟活動、人流、物流及資金流的空間配置將全面改觀,滿足設廠業者快速與便捷的物流及運輸需求。
  
   為提升地方及工業區廠商員工間的交通便捷性和安全性,彰濱工業區興建鹿港區第二條聯絡道橋樑工程,而連接第二條聯絡道的縣道彰28、彰30線改善工程亦配合銜接竣工。另公路總局為紓解台61線彰濱工業區路段的交通流量並維護行車安全,將原濱二、三、四平交路口改建為立體交叉路口,並於濱三路口南北側及濱四路口北側分別新設匯出入口,已於102年9月12日開放通車。
  
   多元產業群聚 營造加值綜效
  
   彰化濱海工業區以帶動產業升級為目標,在研發與環保並重並進的理念下,整合在地製造業與傳統行業,更導入活水,引進多元產業類別,成功營造群聚,發揮價值鏈效應,更在不同產業間激發出多元商機,創造出新的模式與價值。彰濱工業區目前引進廠商592家,進駐產業呈現多元蓬勃發展的榮景。
  
   線西區以化學材料、精密機械產業為基礎,為地區型產業的示範區域。前瞻綠色經濟的潛力,更積極導入大型資料處理中心、太陽能光電、風力發電等產業,朝向綠能環保示範區目標前進。鹿港區朝向台灣產業創新基地發展,其毗鄰鹿港鎮,以金屬製品、金屬表面處理、玻璃、汽車零組件與產業觀光、醫療保健為特色產業的示範區域。未來發展將以傳統產業升級區為主軸,同時導入創意與創新產業,以多元化的創新發展成就更強勢的競爭力。崙尾區朝向自由經濟示範區發展,其擁有廣大的腹地,透過新思維與開創性的理念積極規劃,包括成為國際企業基地、產品加工與加值、物流與轉口貿易等,綜合打造出多功能產業園區,將成為串起產業價值鏈的關鍵。
  
   競爭優勢躍升 最佳投資區位
  
   隨著聯外交通路網的改善,彰濱工業區的競爭優勢已大幅提升,在產業土地資源日趨珍貴情況下,彰濱工業區發展成為大台中都心50公里範圍內最佳的新興投資區位。網路搜尋引擎巨擘Google於102年12月11日在彰濱工業區正式啟用亞洲最大資料處理中心,同步提升台灣網路及雲端科技發展技術,帶動彰濱工業區成為新世紀亞太雲端產業最大聚落。
  
   彰化縣政府提案申設彰濱工業區崙尾區為經濟自由示範區,規劃為人流、物流、金流匯流中心、產業加值升級據點及高端服務業發展基地。經濟部於103年9月30日召開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並循程序函報請行政院,行政院於103年10月8日同意彰濱工業區崙尾區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第一階段),並指示後續可行性規劃由經濟部督導彰化縣政府推動辦理,土地遼闊的崙尾區,將以多元的面貌開發,是大型計畫、大規模廠商的優先發展基地。
  
   金屬表面處理專業區 完善環保廢水處理設施
  
   彰化縣是台灣金屬表面處理及電鍍業的主要集中地,縣境內電鍍工廠違法排放廢水已存在多年,曾造成農田大面積污染,甚至造成農作物重金屬污染的重大環境事件。於102年底再度爆發多家電鍍工廠埋設暗管,將廢水偷排到灌溉水圳的情事,彰化縣政府環保局依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開出勒令停工處分。
  
   經濟部工業局於彰濱工業區規劃設置「金屬表面處理專業區」,提供完善的廢水處理設施,以配合縣政府輔導違章工廠到工業區內設廠集中管理,協助解決縣內電鍍業產生的環境問題。「金屬表面處理專業區」第一期位於鹿港區東3區,面積21.1公頃,自87年開始租售,目前已全數租售完畢,並已有38家廠商進駐設廠;第二期位於鹿港區西2區,面積28.3公頃,可開發20公頃產業用地提供廠商建廠使用,因此,金屬表面處理業及電鍍業者如果有設廠需求,工業局將協助廠商進駐。
  
   經濟部工業局基於金屬表面處理產業規模小、資金不足,普遍缺少污染防治設施,屢造成環境污染情形,爰配合地方產業用地需求及環保政策,於103年年初起持續規劃推動金屬表面處理專區第二期用地開發事宜。
  
   「金屬表面處理專業區」第二期分A、B二區,採分期開發。A區可出售的產業用地面積約11.89公頃,於103年5月9日公告,廠商預登記達100%;B區可出售的產業用地面積約7.87公頃,亦於103年12月30日辦理土地預登記說明會,並於104年2月10日公告預登記,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投資區位優越 把握申請良機
  
   「彰濱工業區金屬表面處理專業區」二期開發規劃及租售作業原則,土地採預登記作業方式出售,公告出售後,由廠商申購並繳納20%土地價款,俟申購面積達70%後,辦理土地開發。該區土地以供商號、法人或政府依法設立的事業機構從事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第3條規定使用為限,並應符合該區預登記須知所載引進產業類別限制,容許進駐行業類別(金屬表面處理業、金屬熱處理業、供金屬表面處理業或金屬熱處理業使用之化學製品製造業及基本化學材料製造業)。
  
   金屬表面處理專區坵塊細部規劃考量產業規模以中小企業為主,及區外廠商配合環保政策遷廠成本考量,土地成本以低總價負擔的特性,協助中小企業於合法工業區設廠管理的宗旨,二期A區坵塊數總計69個,規模303∼804坪;二期B區規劃坵塊數總計44個,規模30~871坪。
  
   二期B區已於104年2月10日公告預登記並受理申請,為滿足彰化地區業者對於合法設廠用地之需求,並藉由工業區的設置擴大產業群聚效應,充分發揮地方產業發展特色,以提升金屬表面處理產業競爭力,該區土地公告後分三階段受理廠商申請: 第一階段自公告日起21日內(即自104年2月24日至104年3月16日),優先受理前次預登記彰濱工業區鹿港西二區金屬表面處理專業區二期A區土地未中籤廠商的申請,惟廠商本次申請預登記坵塊面積須相當於前次A區土地預登記面積(面積差異不得超過10%),否則不予受理。
  
   第二階段自公告日起第23日至36日(即自104年3月18日至104年3月31日)第一階段期滿後剩餘土地,受理彰化縣內廠商申請。第三階段則於第一、二階段公告期滿抽籤後(即104年4月2日起)如仍有剩餘土地,繼續受理一般申請案件,至全部土地預登記完為止。公告第一階段、第二階段受理期間,同一坵塊如有2人以上重複申請且皆經受理單位初審完成時,則由受理單位分別再辦理抽籤,以決定預登記優先次序。預登記案件的審查及抽籤作業程序詳彰濱工業區鹿港西二區金屬表面處理專業區二期B區產業用地(一)土地預登記公告、預登記須知、抽籤作業程序、申請書件、預登記手冊說明。
  
   依據104年2月10日公告的鹿港區金屬表面處理專業區二期B區預登記須知規定,預登記受理申請人申購土地,申請人應繳價款包含土地價款、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與完成使用保證金,其中土地價款依產業創新條例第46條規定審定,並自審定土地開發成本利息結算基準日的次日起按月加計開發成本利息;實際應繳價款以受理單位繳款通知所載價格為準,並加計開發成本利息至實際繳款日止。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按總承購價額的1%計算;完成使用保證金是按總承購價額的10%計算,依規定完成使用者,經申請後無息退還。
  
   該園區土地申購規定,申請人於申購的土地完成使用前(即取得使用執照前),不得將其申購的權利義務全部或一部轉讓予他人,否則完成使用保證金不予退還,並解繳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申請人應於經濟部工業局核發產權移轉證明書件(或發給土地使用同意書)發文日起2年內完成使用,且完成使用後可申請無息退還完成使用保證金;倘申請人2年內未按核定計畫完成使用,其完成使用保證金不予退還,並解繳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且經濟部工業局得強制以原價無息買回土地。前述完成使用係以建蔽率不得低於承購土地面積的30%為認定標準。
  
   全面性污染防治 邁向永續發展
  
   彰濱工業區為配合地方產業發展需要,規劃開發金屬表面處理專區第二期,為確保專區內的污染防治,並維護本專區廢水前處理系統操作的完善,特訂定「彰濱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管制要點」。
  
   該專區內進駐廠商必須將所產生電鍍廢水(鉻系、氰系、酸鹼系廢水),按該金屬表面處理專區排入指定的收集管,而且廠商申請廢污水下水道系統用戶納管時,應檢附比例尺百分之一廢污水排水設備圖說、配置圖、用水、用電、採樣點、貯槽、抽送泵及廢污水排放口地點等資料向該服務中心申請核准。
  
   廢污水排水設備完工後,須經該服務中心檢查合格,始得納入廢污水下水道系統。為處理金屬表面處理業所產生的電鍍廢水,於專區環保用地辦理「廢水前處理廠擴建工程」。
  
   專區第二期內工廠的廢水經由壓力收集系統,泵送至前處理廠處理,廢水前處理廠廢水系統分鉻系、氰系、酸鹼系分開收集處理,分水、分區收集,採樣與稽查管理容易。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台灣永續關懷協會亞信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315號5樓  (02)2951-7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