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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所得標準 新板桃園等地微增 |
201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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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即將公布的「財產交易所得標準」,新莊、板橋、桃園、台中七期等地均將調高,去年出售上述地區不動產民眾,若無法舉證取得成本,恐面臨較高所得稅負。
目前,不動產交易土地部分,係課徵土地增值稅,房屋部分則要課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當年度所得課稅。房屋取得成本若無法舉證,屬雙北市售價八千萬元以上、其他地區五千萬元以上的豪宅,就要依實際售價來推計所得;非豪宅則按財政部每年所頒訂的財產交易所得標準,依房屋評定現值的一定比率,來推計售屋所得。
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一○三年「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目前仍在最後核定階段,預計本月初公告。房價已經不再飆漲,甚至微幅修正,因此去年財產交易所得標準調整的幅度不大。
據了解,台北市因高價住宅與一般住宅,目前財政部頒布財產交易所得標準,設算所得占房屋評定現值比率,已達百分之四十八與百分之四十二,遠高於其他縣市,因此今年將不調整。
不過,這幾年房價明顯飆漲的中北部都會精華區,包括新莊、板橋、桃園、台中七期等地高級住宅,目前設算所得占房屋評定現值比率僅百分之八到百分之卅三,「財產交易所得標準」將微調一至二個百分點。
而房地合一稅改,國民黨立院黨團出現雜音,財政部長張盛和近期將密集拜會藍營立委溝通。張盛和說,資本利得與勤勞所得不同,課太重會產生交易閉鎖效果,房地合一稅改是要將稅制合理化,不是要打房。
張盛和認為,過去五次不動產所得稅稅改,都因課稅範圍太大、稅課太重,才沒有成功。此次稅改採輕稅方向,雖然現在影響不大,但數十年後就會產生效果,落實實價課稅並健全稅制。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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