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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雨天看房 避買漏水屋 可請第三方勘驗 簽約加註自保
2015-02-23

   房價高高在上,買屋卻是消費者的目標與夢想,行政院消保處統計2014年消費申訴案件中,房地產消費排名第二,可見消費者在購屋時,遇到不少爭議,《蘋果》整理出2014年房地產消費糾紛前五名的事項,希望讀者們未來購屋時能擺脫這些問題的困擾。投訴組
  
   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統計,2014年全台房地產消費糾紛中,「房屋漏水問題」共有191件最多。新北市呂先生表示,透過仲介業者買中古屋,入住後樓下鄰居反映廁所天花板漏水,請他修繕,但購屋時取得的不動產現況說明書註明無漏水,請求房仲修繕未獲妥善處理,產生爭議。桃園市陳先生也抱怨,購買中古屋後,才發現有滲漏水,有請第三方公正單位勘驗確認,但向仲介及前屋主反映後,對方仍認為無滲水事實,拒修繕或賠償,導致糾紛。
  
   房仲有告知義務
  
   台北市政府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表示,房屋有無漏水,房屋仲介有告知的義務,並詳實記載入「不動產現況說明書」,購屋前消費者也可請第三公正單位勘驗,或挑雨天看屋,較易看出是否漏水,買賣合約中也可加註若有漏水則無條件解除買賣契約,加強保障。
  
   多留意建商評價
  
   房價居高不下,上漲空間有限,所以市場上投資客也少了,轉為購屋自住的消費者居多,因此多會計較漏水問題。他說,市場上確實有特定建商的建案易有漏水糾紛,消費者購屋前可多留意建商評價。排名第二的糾紛類型是「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共139件。花蓮縣李先生指出,購買中古屋簽約付訂金後,又考量到經濟能力,欲解約遭仲介拒絕,不知該如何是好。陳信誠指出,假如消費者簽訂買賣合約後,又反悔,便成違約方,須負擔違約金或賠償解約後,造成賣方及仲介的損失,因此他建議,購屋前務必充分衡量自身財務狀況及需求,再決定是否簽約購買。
  
   隱瞞瑕疵可求償
  
   排名第三的房地產消費糾紛即為「隱瞞重要資訊」,共有136件。高雄市蔡先生指出,先前委請仲介購屋,交屋後發現房屋部分坐落在他人土地上方,但仲介在銷售過程未告知實際狀況,實在太不老實。陳信誠說,仲介售屋時有義務調查房屋瑕疵,並充分揭露交易資訊,若隱瞞重要資訊未告知,消費者可在合理範圍內要求減免仲介費、請求損害賠償,或請前屋主折抵房屋價金。
  
   勇往直前的馬年落幕,在喜迎羊年春節期間推出,由行政院消保處統計,去年消費爭議排行前五名,《蘋果》請消費專家提供教戰守則,讓消費者在新的一年買得順利,遠離消費爭議。
  
新聞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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