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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案增設AED 衛局推動 |
201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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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心」構想!為提高心臟病急救效益,高市衛生局評估推動新建案A計畫,鼓勵建商在大廳建置AED,不只大樓或社區可用,還能顧及周遭需求;議員認同此構想,建議衛生局速提具體方案。
AED(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中文為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俗稱傻瓜電擊器;有鑑於心臟病為國內十大死因第二高,衛生署去年公告,規定公共場所需全面設置。去年底,高市衛生局長何啟功參加消防局與醫院聯手建置的無線傳輸十二導程心電圖系統發表會時,聯想到AED建置也該更普及,他經過市區看見一棟棟新大樓,啟發出新建案設置AED的構想。
他說明,目前法律只規定公共場所需設AED,但公共場所有限,若能在大樓或社區(透天)廣設,整體效果會更好。
何啟功指出,初步構想是以新建案為主,期望透過鼓勵性立法、勸說建商在一樓大廳或管理室旁設置,甚至可做為社區安全規範之一,也讓民眾當成購屋參考;舊社區如果財力許可或住戶夠多,也可自行添購。
長期推動AED勸募的市議員黃柏霖贊同此構想,他表示AED建置與操作訓練需積極推動,只要衛生局提出具體方案,願意支持。
黃柏霖還透露經其牽線,有愛心企業允諾今年二月將捐贈一○四台AED給高雄與台南國中小,而高雄公共場域依法需設一千兩百餘部,目前還未全數架設。
黃柏霖分析,一部AED約八萬至十萬元,建商應負擔得起,對銷售房屋也有幫助。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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