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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發展綱領通過 加強公民參與 都更增加民眾表達管道 |
201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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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4日通過「都市發展公民社會行動綱領」,提出30項行動方案,強化公民參與都市發展公共事務。另10月28日於市政會議中也通過「資產經營專業機制行動綱領」,將未來公共建設的規畫及開發,加以制度化。
副市長張金鶚指出,「資產經營專業機制行動綱領」主要建置專業機制,強化評估審議效能。過去許多建設計畫都缺乏替代方案,造成無法能客觀評估提出的計畫,像永春都更案,若當初能連同替代方案一起討論,推動起來會更有效率。
此外,要加強民眾參與,特別是在審議階段,比如文化資產及樹保的先期評估,應主動邀各界人士參與,納入開發審議參考。
對像美河市、雙子星案等大型聯合開發、BOT案,最後結果都引發爭議,也建置公共建設專業評估機制。未來不再由單一單位進行規畫審議,而是提報到市府,由跨局處的專案小組評估。
另鑒於近來各界重視企業的社會責任,未來市府重大建設審議參與的企業時,也會參考企業對社會的貢獻。
「都市發展公民社會行動綱領」,內容著重公民多元化參與,落實都市發展程序正義、架構溝通平台。以常見的都更爭議為例,由於牽涉的利益相當複雜,雖然審議程序已開放讓民眾有機會參與,但仍有不足,未來應再增加民眾表達管道,讓各方意見都能充分表達。
市府也會積極提供公益空間,以都市再生前進基地(URS)計畫為例, URS基地扮演地方發展的樞紐,找出未來創新機會。
對都市發展中重要的「區段徵收」及「公辦市地重劃」,在開發計畫核定前,須評估民眾參與意見及加強溝通,讓官方與民間共創雙贏。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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