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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站區土地 要還交部 |
201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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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鐵公司目前擁有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南等五大站區共30.23公頃的商業區土地,計畫全數還給交通部,也就是說,台灣高鐵未來將不再負責站區開發事宜,專注高鐵本業經營。
據指出,台灣高鐵公司16年前與交通部簽訂「台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運合約」和「台灣南北高速鐵路站區開發合約」,在國內外環境丕變下,兩大合約都將修改,高鐵經營特許期延長後長達75年,且由政府主導經營權;原本有50年的土地開發權,也將全數歸還給政府,高鐵民間參與投資BOT案於合約修改後,正式宣告全球第一大BOT案以失敗收場。
相關人士透露,交通部已原則同意收回台灣高鐵公司的土地開發權,未來由高鐵局自行辦理招商開發,而土地經鑑價後的金額,估計約200多億元,全數用來抵償高鐵公司承諾要給政府的回饋金。
台灣高鐵擁有開發權益的五大站區土地,全部緊鄰高鐵車站四周,具有極高的開發利基,但多年前為解決高鐵財務問題已抵押給銀行團,高鐵公司若要開發,須徵得銀行團同意。高鐵局將土地移轉給台灣高鐵六年多以來,因債權掌握在銀行團手裡,造成開發上極大的困難,故迄今都難以招商引資。
為了解決高鐵公司持有的土地無法進行開發的困境,高鐵公司決定乾脆還給政府,而土地在鑑價後,用來抵償高鐵公司承諾給政府的回饋金,經初步估算,五大站區土地開發利益約有200多億元。至於台灣高鐵公司已和廠商簽約要在新竹站區開發影城部分,將由高鐵公司研究處理。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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