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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華民國101年度第13屆「國家建築金獎」甄選活動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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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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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國家建築金獎甄選活動之理念、宗旨及目的:
1.理念:永續關懷•建築台灣
2.宗旨:提供消費者最安心的交易參考指標
3.目的:推動企業誠信、提昇物業品質、促進公平交易、保護消費權益、預防交易糾紛、倡導環保節能。
貳、參選者身份暨產業別:
1.建商
2.營造建材設備家電物管保全旅館業
3.公部門(社區管委會、建築師事務所等個人歸類於公部門)
參、獎項類別:
1.金獅獎:設計規劃、施工品質、管理維護優良或具備環保節能特色之住宅、商辦、旅館或公共建築物
2.金品獎:具備環保、節能、省水、綠建材標章之一或正字標記之建築建材設備家電產品
3.金象獎:滿7年以上且獲金獅或金品獎之績優業者
肆、【國家建築金獎】之獎項層級:
1.台灣誠信品牌認證─建商or廠商or企業
2.國家建築金獎雙冠王=誠信品牌+金獅獎or金品獎
3.國家建築金獎三冠王=雙冠王+金象獎
伍、年度活動流程:
1.民國101年2~8月誠信建商、廠商、企業認證
2.民國101年3月起,於網站公告最新認證名單
3.民國101年4~8月建案環評及輻射、電磁波檢測
4.民國101年5月 上半年金獅獎建案實地決選評比
5.民國101年8月 金品獎產品複、決選
6.民國101年9月 下半年金獅獎建案實地決選評比
7.民國101年10~11月舉行公開授證表揚暨頒獎典禮
陸、相關單位:
1.指導單位─行政院消保會•內政部•經濟部•內政部營建署•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濟部商業司
2.主辦單位─台灣永續關懷協會
3.協辦單位─鼎力法律事務所•台北市千禧扶輪社
4.承辦單位─亞信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5.執行單位─國家建築金獎甄選委員會
柒、參選者資格初審之相關條件(除個人及公部門外,各公司須先通過“台灣誠信品牌”認證)
A.台灣誠信建商:限建商參加(必備條件如下)
1.須為「公司組織」並加入產業公會
2.有固定「公開對外」的營業場所
3.誠實繳納「國稅及地方稅」
4.與金融機構「信用往來記錄」正常
5.公司設立時間3年以上、資本額2500萬元以上
6.已有取得使用執照之業績至少「30戶」或銷售金額「2億」以上
7.最近五年內,未違反公平交易法規而被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分確定」
8.在消基會「無消費者申訴或申訴未結案件」
9.與客戶產生消費爭議時,「勇於負責並積極處理」
10.在各級法院中無與消費者發生重大「購屋糾紛訴訟」官司案件
B.台灣誠信廠商:不限參加者之產業別,除資本額須達1000萬元以上,其餘初審條件均參照誠信建商,若為建商參加本類認證,仍須提供業績證明。
C.台灣誠信企業:不限參加者之產業別,唯年資須滿5年且資本額達1億元以上;若為上市、櫃公司者,3年內不得被行政院公平會處分確定。
捌、相關費用:
1.報名暨認證審查費:新台幣八千元整
2.活動分攤費:依獲得獎項層級公平分攤活動總經費即可優先獲頒獎項獎座以及運用優勢媒體協助行銷
玖、主辦單位聯絡資訊: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315號5樓
電話:(02)2951-7387 傳真:(02)2951-7398
網址:www.formosa21.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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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永續關懷協會│亞信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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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315號5樓 (02)2951-7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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