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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常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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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將陽台的內側牆外推並於外緣加窗,合法嗎?應如何處置? |
依「建築技術規則」的規定,建築物每層陽台面積之和,不超過建築物面積1/8者為限(未達8平方公尺者,得建築8平方公尺),並得不列入樓地板面積的計算,又陽台寬度1.5公尺以內部分,免計建築面積。
基於陽台的面積計算有上述優待,如將陽台內側牆外推至外緣,勢必影響建築面積及樓地板面積的計算,也會影響建蔽率與容積率的數值,於法有所不符。
公寓大廈外牆面的變更,因涉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的規定,除應依相關法令規定外,並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決議辦理。
依「台北市政府當前取締違建措施」的規定,建築物陽台外緣裝設防盜窗,其淨深未超過50公分,且未將原有外牆拆除者,暫免查報。
領有使用執照的合法建築物,二樓以上陽台加窗及一樓平台加鐵捲門或落地窗,且原有外牆未拆除者,暫屬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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