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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常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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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登記面積與銷售面積不符,怎麼辦? |
(一)房屋若已經完成產權登記,則以地政機關登記面積為銷售面積,實務上較少爭議。所以,消費者只要在購屋前做好完整的產權調查即可。
(二)若是尚在興建中的房屋,銷售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經常不符,原因不外下列幾種:
1.計算面積的方法及習慣不同。
2.登記的項目包括全部,而銷售面積則就全部項目計算。
3.計算銷售面積人員不明登記面積的計算方法。
4.設計圖的尺寸不明確或很複雜,不易正確核算。
5.設計圖曾經變更設計與施工。
6.公共設施分擔的項目及方法變動。
7.故意虛加坪數。
8.法令變更,導致部分面積無法登記。
9.專用或公用狀況變動,以致計算基礎不一。
10.已經產權登記的成屋買賣,只要先行核算登記面積即可,於買賣契約書上,明確約定面積坪數;尚在興建中的租售房屋,則有必要約定面積坪數及面積的種類(主建物、附屬建物、公共設施)與公設比。
(三)產權登記面積與銷售面積不符時,應依照契約內容,就其差額相互找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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